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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

各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全省推荐名额为49名(其中5名为学科教学论教师)。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选派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拨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以排序方式上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提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查找接受访学学校和导师,并与导师进行沟通了解,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

3.选派学校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2份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南昌市北京西路江西师大物理楼三楼东),并将《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jyl731007@sina.com。

4.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汇总材料,报省教育厅按选派计划审核,再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5.选派学校应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四、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派学校要从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五、联系方式

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姜玉兰,电话:0791-88506263,13979118669。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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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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