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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4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高校校办企业的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高校校办企业统计年报工作,认真落实好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高校的校办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专人负责。

二、填报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均应进行统计。

三、填报方式

本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统计系统进行申报。统计系统请通过http://xqtj.cee.edu.cn/netrep/login.jsp进行登陆,登录账号和密码为2017年上报登陆账号和密码。

四、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8年4月25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高校校办企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网上申报。

五、其它事宜

1、请各有关高校将校办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人及填报人员名单上报江西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联系人:王正, 电话:0791-86756158,手机:13607919695,邮箱: 49886786@QQ.com。江西高校校产统计工作QQ群号229680297(加入请注明学校) 。

2、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下列人员联系:教育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滕建茂、章亿发,电话:010-66097074、66097963 ,传真:010-66097041;统计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久其软件公司王佳,电话:13120141573。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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