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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20〕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步伐,构建河北省终身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

(二)时间:活动周举办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11月第一周举行。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此时间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紧扣主题突出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围绕群众关心的常态化防疫、复工复产复商复学、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网络生活等内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

(二)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云端绿色通道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网课送到家”“微课到手机”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学校的云端学习资源库和绿色通道。

(三)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的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河北终身学习在线(http://www.hblll.com/)作用,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各地要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继续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扩大继续教育供给能力,着力提升贫困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力度。在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等教育活动,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人群、进一步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四)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

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读书之城、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作家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网络互连、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五)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各地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

各地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坚持停课不停学,在服务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因人口,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从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保民生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由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成人教育协会、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举办,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各地要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

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节俭、高效举办今年的活动周。

四、活动宣传

活动周期间,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抗击疫情中广大群众坚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感人事迹、集中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省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优质、更加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各地要将活动周专题网站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进行链接,并及时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至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宣传展示,各地要及时宣传活动中的好措施、好成效和好经验,形成持续、集中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请于9月21日前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计划报送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全省各地开展活动周的情况将在河北终身学习在线相关栏目刊登。请各地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河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王亚敏

联系电话:0311-66005116

省教育厅老年教育处联系人:徐爱华

联系电话:0311-66005320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柴瑜 常德正

联系电话:0311-66781025

省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王艳霞

联系电话:0311-80789689

邮箱:hbsqjy@126.com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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