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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全力以赴做好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2017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通知指出,普通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是指本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做好对他们的帮扶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任务,是我省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知对高校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精确识别,建立台帐。要求各高校精确掌握本校2017届毕业生中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的帮扶工作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完善台账信息。对每名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联系卡,卡中应记载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帮扶政策及帮扶措施,做到“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
  挖掘岗位,促进就业。利用毕业生离校前便于组织、便于管理,就业成本低的特点,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举办“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系列招聘活动,千方百计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加强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和重点推荐帮扶对象就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力争使帮扶对象实现高质量就业。
  整合资源,提升能力。点对点为帮扶对象做好就业创业帮扶;聘任导师在实践教学环节、上岗资格、职业资格等专业能力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搭建平台,跟踪服务。充分利用就业网、手机短信、就业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向帮扶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离校未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建立数据,动态管理。建立帮扶对象就业信息数据库,准确统计更新帮扶对象就业意向及就业信息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帮扶数据,并定期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报送本校2017届毕业生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分析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设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困难就业毕业生就业或到外地求职提供求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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