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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江西省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我省广大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今年我厅继续设立了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学校评审,我厅核准,决定对82个博士研究生项目和438个硕士研究生项目进行立项。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为承担项目的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指导老师履行指导职责提供服务,以科研项目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按照现行的教育经费拨款政策,省级不再单独安排本项目的资助经费。本项目的资助经费由获得立项的学生所在学校按照平均每个项目不少于4000元的标准拨付,各校对立项项目的资助标准可根据项目的学科性质进行调节。从2017年起,平均每个项目的拨付标准应该不少于5000元,有条件的学校,2016年也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

附件: 江西省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名单.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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