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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展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取得的成就,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12月初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江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交易会”)。为做好交易会的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二、活动目的
  1.充分展示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取得的最新成果,提高高校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对高校的大力支持;
  2.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为高校和企业搭建交易平台,加强高校和地方、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3.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专利)面向企业转移转化,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3日-4日。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C馆。
  四、主要内容
  1.开幕式领导致辞;
  2.发布《江西高校科技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2011-2015)》;
  3.江西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上线仪式;
  4.高校重点科技成果(专利)推介;
  5.创新创业导师聘任;
  6.校企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约仪式。
  五、展会要求
  1.展示内容。本次交易会以实物展示、平面展板展示为主,视频、幻灯片、产品简介等为辅。展示包括:(1)2011年以来本校科学研究、科技人才团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提供智力支持)等综合情况介绍;(2)2011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重大科技(专利)成果;(3)2011年以来科技(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4)本次交易会重点推介的成果和专家;(5)国家级及部分优秀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6)其它需要展示的内容。
  2.展位安排。本次交易会展位由综合展位、特装展位和普通展位组成。综合展位由省教育厅负责。特装展位主要给博士授权高校和部分硕士授权高校,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普通展位按普通本科高校每校2-4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2个申报。
  3.展位设计和制作
  整个展厅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划,各参展高校负责本校展位的设计、制作和布置。普通展位呈U字形,尺寸为3m*3m*2.5m,由南昌国际展览中心统一搭建,各校只需设计制作好展板。特装展位由参展高校自行设计、制作。普通展位展板和特装展位设计、制作费用由各参展高校自行承担。场馆租赁、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综合展位由省教育厅负责设计和制作。
  六、其他事项
  1.举办首届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是落实省委鹿心社书记和刘奇代省长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联络员,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2.请各校尽快启动交易会的布展工作,收集参展科技成果和产品,确定拟签约项目和重点推介项目。交易会展位申请表(附件1)请于2016年10月10日前,拟签约项目征集表和项目推介表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我厅指定邮箱。
  联系人:万遂征,联系电话:0791-86756228,
  邮 箱:1417137470@qq.com。
  附件:1.江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展位申请表
   2.拟签约项目征集表
  3.高校重点科技成果(专利)项目推介表
      附件1-3.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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