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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自2015年以来开展的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厅继续委托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一年多来,在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织下,全省成立了25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87种本科专业386个专业点进行了综合评价。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高校要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附件:1.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2.2017年江西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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