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宣传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司通〔2021〕68号)要求,经择优推荐并通过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为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拟推荐云南省教育厅曹光绪、昆明学院刘芳、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罗诏等3名同志为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0871—65141098(传真)
地 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邮政编码:650223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附件
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简要事迹: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立足学校教书育人与服务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充分发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云南师范大学共建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禁毒教育培训基地等平台和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纪检监察方向)、社会学学科优势,聚焦教育法治、纪检监察法、禁毒法、宪法与其它部门法等领域进行法制宣传研究。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依法治国法律服务实践,通过参与立法、法律解读、学术研讨、政策建议、服务社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向教育部相关司局提出立法建议,为省级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地州市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和研究,取得了显著效果。在依法治省、依法治校中出智出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一)曹光绪 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简要事迹:该同志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参与研究制定《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组织实施。起草并出台《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形成“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成为云南省各级各地推进“控辍保学”主要依据文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9月,全省依法控辍“四步法”共做出宣传教育517493次、责令改正48430件、行政处罚12341件、申请强制执行1684件、提起诉讼4049件。连续5年组织参加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在全国总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19年,云南代表队荣获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知识竞赛团体赛一等奖。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省教育厅荣获2016年年度优秀组织奖。在2019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该同志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嘉奖。
(二)刘芳 昆明学院宣传部副科长
简要事迹:刘芳同志于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参加工作,在昆明学院从事校园网络、宣传、教代会、工会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该同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完成全校师生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年中检查落实、年末考核总结。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校领导、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六个层面”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成立以劳模创新工作室为载体的师生法律咨询中心。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宪法小卫士,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
(三)罗诏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副处长
简要事迹:罗诏同志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实践和法条的学习中,各项表现较为突出。5年来,配合公安机关、学校相关部门共发放各类法宣资料13000余份、宣传布标80余副,宣传教育内容包含《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条例的相关知识。积极邀请戒毒所民警入校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每年进行至少12场次法律知识宣讲,参训学生11000余人次。每年对校教职工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等培训600余人次。每年处置各类型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等达50余起。自2016年以来校内电诈案件、打架斗殴事件明显逐年降低,校园贷、传销等非法案件基本消失,截至目前校内无重大治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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