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切实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使用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设置地点 |
设备启用日期 |
监控对象及行为 |
法律依据 |
1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 |
2021年10月15日 |
考生从考点进场检查到考试结束离场全过程,考务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考试全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2 |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 |
2021年10月15日 |
考生从考点进场检查到考试结束离场全过程,考务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考试全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3 |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点 |
2021年10月15日 |
考生从考点进场检查到考试结束离场全过程,考务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考试全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4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 |
2021年10月15日 |
考生从考点进场检查到考试结束离场全过程,考务工作人员参与组织考试全过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