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师云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要求,经研究,启动我省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各高校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7号)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申报条件等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高校要统筹2019、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情况,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中扩大各专业类覆盖度,优化入选专业结构。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本科高校申报区域发展急需的优势特色专业。

  (三)各高校要推荐支持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的专业,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建设计划

  2021年,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名额,拟推荐省属高校225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部属高校按照教育部分配限额自主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对象包括部属高校,总量不超过全省本科专业点总数的20%,2021年建设数量待教育部系统公布后确认(含部属高校)。具体入选建设名单,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限额推荐,各学校按照下达的指标限额申报。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校予以适当奖励申报名额。

  (二)部属高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报送工作。同时向我厅报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凡申报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高校,均须于10月29日—11月12日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登录账号及密码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二)申报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高校,请于1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加盖校章版发送至高教处邮箱。

  (三)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待我厅审核推荐后,通过系统生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并加盖本校公章后扫描上传,于11月15日12:00前报送我厅高教处,由我厅统一报送教育部。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的每个专业以“学校+专业(国家级或省级)”命名信息采集表+人才培养方案(打包),全校电子材料以“学校+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命名并打包,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15日17:00前报送我厅高教处。

  联系人:张昊林、许广丽,电话:0591-87091268、87091229,邮箱:jytgjc@fjsjyt.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编:350003。

  附件:1.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限额表

  2.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相关链接:
  2020-09-11
特色专业 甄选模板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
AI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