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师云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关于调整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调整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1.现场确认。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6日16: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2.院校上报招生章程。


院校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


3.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2021年10月2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


4.志愿填报时间。


11月1日9:00至11月5日20:00。


5.测试和录取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11月13日(周六)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面谈)。各院校须在11月18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src="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dnfmTm8z2Sx0HPnTibsiaiahTeyW0ymyhhJSSfrJBUQjG95731veMBHw2XjDsZ5fCMhtmoH115ZbsMHAj5GgXQhHg/640?wx_fmt=gif&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alt="图片"/> 


第二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第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各院校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有关工作要求,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考生需提前了解户籍所在地防疫有关要求,遇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
AI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