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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2021年全区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11月20日前将实施情况报送我委组织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全区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制定2021年全区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大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党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切实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实现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预备党员培训率“三个100%”,帮助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引导大学生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范围

全区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把入党启发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好新生入学第一课、军训、主题团日和重要节日纪念活动等载体,通过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优秀党员与新生座谈等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行在每个班级建立党章学习小组的做法,讲好党的故事,讲明入党要求,激发大学生入党热情,及早发现和培养好苗子。院(系)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教师党支部、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和新生班级开展结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入党的引导作用。入党启发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

(二)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接受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优良传统和时事政策教育,使他们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和国家形势政策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特别是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覆盖培训。其中,2021年4月底前要对现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开展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覆盖培训。指导申请入党的大学生写实思想汇报,结合参加教育培训、实践活动以及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所见所闻所感,从具体事具体人入手,重点谈思想上的进步、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反对形式主义,不简单要求次数、字数,不搞照搬拼凑。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指导发展对象填好入党志愿书,讲清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讲清入党的真实想法和政治态度。

(三)实施预备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使他们加深对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的了解,引导他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抓住入党宣誓及转正两个关键环节,组织预备党员参与党内各类活动,帮助他们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入党。预备党员年度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四)实施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学生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培训,帮助他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学习、生活和各类社会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毕业教育,开展切合毕业生党员实际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即将毕业的学生党员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推广开展网络授课、“微党课”等活动,不断探索大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学生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2次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五)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按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有关安排,组织实施好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集中轮训的基础上,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以及校院(系)两级党校教师、组织员和辅导员的培训,强化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业务培训,将《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学年内举办2—3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确保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

(六)开展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把握大学生特点,贴近大学生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历史知识、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英雄模范事迹的教育,增进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全区高校师生“四史”知识竞答、遴选“四史”学习“百强达人”、“网上重走长征路”党史故事百所高校接力讲述等活动。充分挖掘和运用学校发展史中的红色基因,创新方式讲述革命先烈、当代英雄、身边榜样的故事。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七)开展党员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结合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创优争星、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党建经验交流活动,把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作为经验交流的重要部分,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树标杆、作样板,推动广大基层党组织成为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阵地。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工作,组织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要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院系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宣传、学工、群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明确任务、措施、时间和负责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保障工作。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对工程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鼓励党员干部、教师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校、党员活动室、媒体平台、各类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高校党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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