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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农村“回流儿童”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妇联,广西师范大学:

近年来,一些农村出现了“回流儿童”群体(曾在城市生活,后返回农村生活的儿童),部分“回流儿童”返乡后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全面调查了解我区“回流儿童”基本情况,研究关爱措施,决定开展农村“回流儿童”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回流儿童”基本情况和返乡后学习、生活、心理、交际、行为习惯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出现的相关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二、时间安排

2021年2—3月。

三、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各地教育、妇联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排查农村“回流儿童”基本情况,填报《农村“回流儿童”调查统计表》,深入分析“回流儿童”群体存在的问题,开展必要的座谈、访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二)实地调研。委托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基础教育研究院)成立调研组,适时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回流儿童”实际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的意见建议。调研地点、访谈提纲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一)各地教育、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回流儿童”情况调研活动,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共同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

(二)请各市教育局、妇联于2月28日前将本市调研报告、调查统计表分别上报自治区对应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卢贵昌,0771—5815488,gxjcjy@163.com;自治区妇联家儿部蒋萍,0771—5527126,gxfletb@126.com。

附件:农村“回流儿童”调查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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