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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各本科高校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办学优势特色和已有工作基础,分析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重点、难点,统筹谋划,找准合适的选题方向。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途径及名额。

广西大学可推荐申报不超过5项,经我厅审核后由学校向教育部报送。其余高校每所可推荐申报不超过4项,我厅将从高校申报项目中遴选不超过20项推荐给教育部。

除教育厅推荐外,高校还可将项目通过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至教育部。

(二)网络申报。

获得我厅推荐资格的高校需通过“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

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s://xwkxm.sdu.edu.cn/

login)线上填报立项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专家推荐。

每所高校可推荐1—2名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校专家或行业部门专家。我厅从中遴选1—5名专家推荐至教育部。

三、材料报送

请广西大学于2021年4月23日前、其余高校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gjc@126.com。

(一)申报公文一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新文科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新文科项目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作为公文附件一并报送。

(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5)一式五份。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潘瑞冬,0771—581518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办公室。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

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2.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3. 新文科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 新文科项目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5.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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