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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工作的通知(民...

关于开展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行指委成员单位、专指委、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文件中关于做好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选工作的安排,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按要求推荐民政行业特色职业教育教材参加评选,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使用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形式。

(二)学历教育教材应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应为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成人脱产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显著标识或说明。

(三)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以及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民政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内,民政行业属性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类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突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行业指导、企业参与,鼓励“双元”合作开发教材。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将知识、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适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需要,满足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三)教材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应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强调实践性,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将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材内容,反映主要岗位群及典型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要求。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文字准确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图表规范,编校、装帧、印装质量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数字教材等新型教材。

(五)教材水平处于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选用广泛,产生较大影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参评的教材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且得到普遍认可。

(六)教材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

(七)须符合国家有关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

三、申报程序

本次工作采用线下申报和专家线下评审模式,各单位申报教材,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选出拟推荐教材2项,候补推荐教材1项。

(一)申报方式

本次行指委初评推荐工作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各单位经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复核后,与该省组织初评推荐的教材统一报送。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申报教材要求

1.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2.同一第一主编(作者)只能申报1册(套)。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同专业领域不同渠道最多申报3册(套)教材。

(三)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且优先推荐国家规划教材。同一教材仅可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一种渠道申报,对于多头申报的,将不予处理。

(四)申报流程

1.线下材料报送。参加评选的教材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报送至民政行指委。

2.专家初审。民政行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初步评审,经专家评审后,选出拟推荐教材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评审。

3.线上材料报送。省级行政教育部门为申报单位建立申报系统账号,拟推荐教材单位登录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相关使用说明详见评选系统平台。

4.省级复核。各省级行政部门对拟推荐教材进行复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同一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5.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报送推荐教材的纸质材料,包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教材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实际编写和审核人员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各一式两份)。

四、组织领导

在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下,成立民政行指委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教材初评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全国民政行指委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申报和初评推荐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应报送所有推荐教材的纸质材料,包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教材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实际编写和审核人员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各一式两份)。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申报单位应报送拟推荐教材(一式两本或两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两份)。

3.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二)时间要求

1.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单位联系表》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指定电子信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

2. 2020年12月2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限额,准备好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将全部纸质材料寄(送)至全国民政行指委秘书处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松

联系电话:010-61590769  

电子邮箱:hzw_msc@163.com

邮寄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行指委秘书处办公室

邮编:065201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2.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 附件3.填报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 (民行指字4号)关于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推荐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 附件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单位联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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