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的实际,特制订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关于落实《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统一部署,推进土木建筑类专业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基础
1.认真学习、深入宣传文件精神,为《行动计划》的实施凝聚了广泛共识
《行动计划》发布以来,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利用行指委、专指委会议等途径对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的传达学习,对任务(项目)申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各院校对《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相关参与单位有热情、有措施、有保障。
2.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支持《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做出指示,设立了相应机构。在有关领导的深度参与和指导下,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顶层设计。
3.住房城乡建设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为《行动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高职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类高职院校中,有国家示范院校4所、国家骨干院校2所。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中,土木建筑类专业有4个。
我国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在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具备了较高水平。近年来,各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抓住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骨干院校建设以及省级骨干院校建设等契机,一大批骨干专业、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以及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有效建立,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经验丰富,为专业发展“再升级”奠定了基础。
我国土建类专业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标准体系。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对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了规范性规定。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领导下,着力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部土建类专业的教学标准体系。
我国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积累了丰富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经验。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对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开展职业教育援助的渠道和政策等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本世纪初,建设部与德国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建立的中德合作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在土建类专业师资培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院校已经与德国、英国、美国、丹麦、澳大利亚、新加坡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交流与合作,德国双元制办学体系、英国“三明治课程”制、美国“社区学院”、新加坡“教学工厂制”、澳大利亚TAFE系统等典型职业教育模式都为我国土木建筑类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作用。部分土建类职业院校(专业)取得了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质量认证。
三、主要目标
根据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和《行动计划》精神,依托任务(项目),通过三年建设,土木建筑类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服务新型城镇化、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
——办学体制机制更富有活力。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企业与学校共建共管职工培训中心,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的机制已形成;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高等职业院校,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专业结构更加优化。通过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步伐,主动调整专业结构。
——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的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土建类专业教师、学生的国际视野开始形成,对“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贡献更加突出,境外学生来华学习成为常态。
——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师资队伍水平明显提高。土建类专业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显著增强。
——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以骨干专业建设、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建设为引领,推动院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的紧密结合、专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有机融合。
四、总体规划
(一)建设步骤
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所承担的《行动计划》任务(项目)分三年实施:
2016年,开展调研,系统分析、梳理土建类专业现状;
制订任务(项目)管理制度;
通过招标方式落实任务(项目);
启动各项任务(项目)。
2017年,全面实施各项任务(项目);
加强过程指导和控制;
开展中期检查。
2018年,继续实施各项任务(项目);
总结、提炼、推广成果;
进行终期验收。
(二)建设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拟承担《行动计划》任务(项目)18项,其中任务、项目各9项,见表1。
表1 拟承担任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任务(项目)编号 |
工作任务 |
项目建设数量(个) |
项目预估支持经费(万元) |
1 |
RW-1 |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
|
|
2 |
RW-5 |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
|
|
3 |
RW-7 |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
|
|
4 |
RW-17 |
修(制)订高职专科土木建筑类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 |
|
|
5 |
RW-19 |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
|
|
6 |
RW-28 |
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
|
|
7 |
RW-36 |
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 |
|
|
8 |
RW-37 |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
|
|
9 |
RW-65 |
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
|
|
10 |
XM-1 |
骨干专业建设 |
50 |
25000 |
11 |
XM-2 |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
20 |
10000 |
12 |
XM-4 |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
30 |
9000 |
13 |
XM-7 |
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
4 |
3200 |
14 |
XM-8 |
建设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
5 |
500 |
15 |
XM-13 |
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
1 |
200 |
16 |
XM-15 |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
10 |
5000 |
17 |
XM-16 |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10 |
5000 |
18 |
XM-17 |
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
5 |
500 |
注:项目预估支持经费合计5.84亿元。
五、具体举措
1.严格项目申报
对《行动计划》中任务(项目),实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要求管理,使之真正起到推动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创新发展的引擎作用。
2.严格过程控制
为使任务(项目)高质量顺利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任务(项目)的实施细则和管理细则,包括进度、经费、实施效果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汇报,实施严格的全过程控制。
3.严格绩效评价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及时对任务(项目)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责任追查
将《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的工作计划。各任务(项目)的实施列入相关院校的年度计划,并落实责任人,质量和进度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及时终止,并追究责任。
六、进度安排
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任务(项目)进度安排如表2。
表2 任务(项目)进度安排表
序号 |
任务(项目)编号 |
工作任务 |
进度安排 |
||
2016年12月 |
2017年12月 |
2018年12月 |
|||
1 |
RW-1 |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
选择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并开展交流与合作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2 |
RW-5 |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
确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3 |
RW-7 |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
出台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相关措施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4 |
RW-17 |
修(制)订高职专科土木建筑类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 |
开展调研; 确定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修(制)订原则; 开展标准修(制)订 |
开展标准修(制)订 |
征求院校、行业意见; 进行专家论证; 发布实施 |
5 |
RW-19 |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
组建研究团队; 开展调研; 研究制定“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6 |
RW-28 |
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
研究出台措施; 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7 |
RW-36 |
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 |
研究出台措施; 推进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工作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8 |
RW-37 |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
立项研究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
形成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 |
持续推进 |
9 |
RW-65 |
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
立项研究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的能动机制 |
形成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 |
持续推进 |
10 |
XM-1 |
建设50个骨干专业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骨干建设专业申报立项; 实施骨干专业建设 |
实施骨干专业建设; 中期检查 |
实施骨干专业建设; 终期验收 |
11 |
XM-2 |
建设20个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申报立项; 实施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
实施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10个实训基地初步具备教学能力; 中期检查 |
实施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终期验收 |
12 |
XM-4 |
建设3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申报立项; 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
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10个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投入使用; 中期检查 |
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终期验收 |
13 |
XM-7 |
建成4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申报立项; 实施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 |
实施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 2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基本建成; 中期检查 |
实施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 终期验收 |
14 |
XM-8 |
建设5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申报立项; 实施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
实施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2个职业教育集团初步建成; 中期检查 |
实施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终期验收 |
15 |
XM-13 |
发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
开展调研;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
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前期工作 |
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
16 |
XM-15 |
开展10个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申报立项; 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 |
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 6个试点单位开始运行; 中期检查 |
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 项目验收 |
17 |
XM-16 |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10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立项; 启动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
实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4协同创新中心基本建成 |
实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终期验收 |
18 |
XM-17 |
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立项; 启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
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初步建成; 中期检查 |
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终期验收 |
七、预期效果
通过具体任务(项目)的实施,使土建类高职院校(专业)的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如表3。
表3 任务(项目)预期效果
年度 |
预期效果 |
2016年12月 |
已完成有关任务(项目)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有关任务(项目)管理制度已经形成; 全部任务(项目)均已通过招标方式落实; 各项任务(项目)开始实施 |
2017年12月 |
10个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初步建成; 1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初步建成; 2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成使用; 建成2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建成6个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建成4个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建成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
2018年12月 |
50个骨干专业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20个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全部投入使用; 3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部投入使用; 4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完全形成教学能力; 5个土建类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已建成; 发布1期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10个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已建成; 10个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已开始发挥效益; 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已建成 |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宏观协调和顶层设计。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主任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副主任委员任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秘书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立《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设过程监控,建设绩效考评。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秘书长任工作小组组长,各专指委主任委员为成员。
(二)制度保障
建立项目申报制度、过程控制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行动计划》任务(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
任务(项目)进行细分量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定期考核。各任务(项目)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任务(项目)实施情况。
(三)经费保障
项目预估建设经费5.84亿元,由项目承担院校筹集,同时院校举办方按照1:1进行配套。各相关院校申报项目时,需对提供院校和举办方的资金投入承诺书。
各院校将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经费投入。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