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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高〔2018〕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要求,现启动2018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各高校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限额

1.省级立项项目申报限额。本科在校生数超过1万人的高校申报省级立项项目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00项;本科在校生数不足1万人的高校申报省级立项项目数量一般应不少于50项。

2.国家级立项项目推荐数量。根据各校省级立项项目数额、质量,以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各校推荐国家级立项项目数量,具体数量将会在吉林省大创计划工作群(群号:296737761)公布。

三、申报方式

为提高项目建设信息化水平,加强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2018年省级项目申报和国家级项目推荐将通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02.198.6.141/)进行数据报送。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

1.请各校于514日前登录吉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2018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填报工作。  

2.请各校于524日前,根据分配的推荐国家级项目数量,登录平台完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推荐工作,并报送学校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公文PDF版发送至邮箱hgcomm@163.com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实施工作的意见》(吉教高字〔201524号)《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吉教高字〔201626号)要求,加强大创计划的配套支持与管理服务,对确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项目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原则上省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应不少于3000/项,国家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应不少于1万元/项。

3.各高校要建立大创计划实施质量监控机制,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进一步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结题,以及相关项目后续成果的培育与孵化,进而促进高校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厅高教处 赵新雅 0431-88905350

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韩  0431-84532853

 


    

吉林省教育厅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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