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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20〕1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根据国家关于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X证书改革是国家职教改革重大制度创新。为保证此项改革顺利进行,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第三批全国63个培训评价组织和76个1+X证书(详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院校和专业积极参与试点。

 

  二、申报对象

 

  (一)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中职学校:三星级及以上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行业特色鲜明且计划参加试点的二星级中等职业学校需向我厅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申报。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

 

  各申报学校请于2020年4月9日—17日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填报和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审核和遴选。

 

  我厅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审核系统平台申报情况,遴选试点单位及认定试点数量。

 

  四、成立秘书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决定成立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挂靠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上归我厅指导。秘书处主要职责为:协助我厅管理和维护1+X系统平台,组建专家团队,开展1+X证书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组织开展1+X学术交流、教学交流活动,受我厅委托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0771—5815580,邮箱:jytzcc2421@163.com。

 

  附件:1.第三批培训评价组织和1+X证书信息表

 

     2.试点院校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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