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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19〕4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各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我厅审核,同意《团体辅导应用于民族地区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以百色市民族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为例》等535个项目为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研究项目107个(中职组57个、高职组50个)、一般研究项目428个(中职组245个、高职组183个),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支持

 

  自治区不统一安排项目研究支持经费,建议项目单位自行统筹安排,建议支持额度如下:中等职业学校重点研究项目每项2—3万元,一般研究项目每项1—1.5万元;高等院校重点研究项目每项3—5万元,一般研究项目每项2—3万。

 

  二、项目研究要求

 

  (一)项目组要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开展研究工作。本次立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结题,未按时结题的,将予撤销,被撤销项目主持人自项目撤销之日起4年内不得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延期结题、项目组成员调整等重要事项变更,须经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批准。

  (二)项目单位需按照项目所确定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做好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等工作,开题和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结题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结题由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受理并组织验收。重点研究项目,须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至少2篇,其中项目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方能申请结题。一般研究项目,须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方能申请结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须注明“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方能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三、其他事项

 

  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在我厅指导下做好项目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研究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并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1.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项目

     2.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一般研究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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