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高职 高职政策专栏 内容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第四批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高质量专业发展研究基地,经各校申报、专家评审、我厅审定,确定广西职业教育工业互联网专业群发展研究基地等30个基地为广西职业教育第四批专业发展研究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安排

 

  自治区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每个基地20万元,列入2020年度预算拨付),建议基地所在学校配套一定的支持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改革与发展研究,基地所在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有关规定。

 

  二、研究任务

 

  (一)有针对性地对我区职业教育专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建议,探索具有广西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群资源共享。以打造广西一流专业群为目标,引领我区职业教育专业改革与发展。

 

  (二)针对不同专业及专业群特点,就专业群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等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

 

  (三)跟踪国内外专业改革与发展最新动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展专业发展比较研究。

 

  (四)创新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师生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

 

  (五)基地须取得以下主要成果:完成专业及专业群建设方案设定的各项工作;开发3—5门专业核心课程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一体化教学工作页,并在区内其他职业院校推广工作页教学;研究报告;系列研究论文等。

 

  三、基地管理

 

  (一)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期3年,第四批基地须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启动、开题工作,于2023年4月底前验收。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予撤回,支持经费按规定返还,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基地所在学校要加强基地建设管理,督促项目组按目标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好基地建设的初期启动、中期检查、收尾结题等工作。原则上基地须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方能申请结题;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广西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方可作为结题支撑材料。所有过程材料须完整归档。

 

  (三)基地建设期间若出现研究任务、进度计划、研究人员等调整,须由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地所在学校同意后,报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核准备案。

 

  我厅统筹指导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委托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具体事务。联系人及电话:廖造壮,0771—5815173;彭薇,0771—3102913、15677167933。

 

  附件:广西职业教育第四批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2月26日 

 

  《关于公布广西职业教育第四批专业发展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原件

教改项目 甄选模板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