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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暑期学校等七个项目的通知

苏学位字〔2019〕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确定了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入选项目,现将研究生暑期学校等七个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暑期学校

1. 暑期学校由各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作为主办单位,相关高校作为承办单位。各研究生教指委负责暑期学校实施方案的审定、指导和督查,承办高校具体负责暑期学校的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承办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暑期学校的教学双方创造便利条件,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热情,发挥高水平专家学者在知识传授、学术指导、科学研究与治学作风熏陶等方面的作用,保证暑期学校的质量与效果。

2. 暑期学校办学时间一般在10天左右,承办高校应提前公布暑期学校的招生简章,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和优秀生源组织工作。暑期学校研究生规模一般控制在100人左右,

3.承办高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学员安全教育,确保学员人身、财产安全。

4. 暑期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应包括特色专业课程、前沿讲座、学术报告及研究生间的学术交流等。可适当组织技能培训、实验室和产学研基地调研、文化交流活动等。

5. 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研究生教指委颁发暑期学校结业证书,省内高校学员可据此向培养单位申请2个学分。

6. 承办高校为全体学员免费提供教材和讲义等学习资料、图书文献资料以及网络检索等必要的学习条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为校外学员免费提供食宿,也可视情况为省外的学员报销交通费用。

7. 省教育厅支持经费和高校支持经费必须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8. 各教指委会同承办高校在暑期学校结束1个月内,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含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等)以及活动方案、组织机构、参加人员、新闻报道等附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作为省教育厅开展绩效评价、安排下一年度支持经费的重要依据。

9. 暑期学校的授课课件、讲座和学术报告等材料(涉及保密要求的除外)经专家同意后,可上传“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和学校官网供相关学校研究生共享。

二、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

1. 大赛由各教指委作为主办单位,相关高校作为承办单位。各研究生教指委负责大赛方案(含细则和工作方案)的审定、指导和督查,承办高校负责大赛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以及相关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大赛可邀请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相关行业组织担任指导单位,并邀请其成员参加。

2. 大赛应建立组织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确保大赛组织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 大赛评委主要从相关实务部门、行业、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中遴选产生。评委应在本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公正,并实行回避制。

4. 大赛命题要体现高水准、高质量。非公开赛题必须按照保密要求命制和管理。

5. 承办高校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比赛场馆、参赛人员食宿、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制订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为大赛组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 大赛奖项和获奖比例的设置应科学合理,严禁过多过滥。大赛获奖证书由研究生教指委颁发。

7. 省教育厅支持经费和高校支持经费必须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8. 各教指委会同大赛承办高校在活动结束1个月内,对大赛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含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等)以及大赛方案、组织机构、参赛人员、奖项设置与数量、评委名单、新闻报道等附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作为省教育厅开展绩效评价、安排下一年度支持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1. 学术论坛由各研究生教指委作为主办单位,相关高校作为承办单位。各研究生教指委负责学术论坛实施方案的审定、指导和督查,承办高校具体负责学术论坛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承办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学术论坛的举办创造便利条件,调动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积极性,保证学术论坛的质量与效果。

2. 学术论坛内容应以研究生学术交流为主,适当组织高水平的学术前沿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3. 承办高校可组织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优秀论文由研究生教指委颁发证书,但应严格控制数量,体现好中选优。

4. 各教指委会同承办高校在活动结束1个月内,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含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等)以及活动方案、组织机构、参加人员、专家名单、新闻报道等附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作为省教育厅开展绩效评价、安排下一年度支持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选旨在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各高校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同时,在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位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时,应优先推荐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等和一等成果。

五、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优秀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管理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执行。

六、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设站项目管理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执行。

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1. 省教育厅对重大课题及各研究生教指委承担的重点课题进行管理,组织实施,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

2. 相关高校负责本单位承担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3.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 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向项目管理单位申请结题。

5. 相关高校负责本单位承担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项目结题工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单位共同为教改课题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相关高校要做好结题材料的归档工作,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档案或举行汇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督查工作。

以上项目实施必须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加强督查。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沈春,电话:83335660。

附件:1.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名单

      2.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名单

      3.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名单

      4.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入选名单

      5. 2019年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6. 2019年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名单

      7. 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名单

      附件1—7.rar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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