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职函〔2019〕14号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3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申报
1.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为依据。高校新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目录外增补专业,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要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按对应学制填写。
2.各高校要做好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3.拟新设国控专业,学校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申报,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4.开设非国控新专业,学校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zyyxzy.cn)进行填报。
5.高校经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组织审议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申报设置新专业的申请报告(1式1份);
(2)《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2,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1份);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新设国控专业填写,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导出,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3份);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新设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填写,学校审核盖章的书面文本1式3份。)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材料,请于10月14前发送至jsgaozhi@126.com;申报材料请用A4标准纸张打印或复印,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并装袋后,于10月1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608室。
二、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
1.请各校于12月10日前完成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已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通过平台报送的专业经教育部公布后,将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对接,未经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
2.请各校于10月12日前将《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发送至jsgaozhi@126.com,各高职院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一致。联系人:万炜、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623、83335159。
附件:附件1-5.rar
1.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5.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