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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高〔2018〕23号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2017/2018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8.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一)

  (二)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5.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二)

  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方式

  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采取网上和函件相结合的方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电话:010-6443900811)。

  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各高校网上报送的数据经审核通过后,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二的纸质报表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数据报送和培训时间

  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1015日(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填报,确保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今年我省将继续安排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培训工作,请各高校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须将参会回执于201891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以便统一安排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201895-7日(5日报到,67日培训)

 

培训地点:长春市吉林大学前卫南区(前进大街2699号)      逸夫楼二楼机房

回执接收邮箱:wangzhifei@jlu.edu.cn

四、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高校需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8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上报数据。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赵耀东、孟莹、王志飞

  联系电话:0431-851510960431-85151090

  E-mailwangzhifei@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鼎新楼C448

  邮政编码:130012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培训会参会回执
请下载附件:附件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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