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本科 本科政策专栏 内容

吉教高〔2018〕35号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践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发【20181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6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校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培育基础型、应用型数字人才。我厅决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践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81117-18

2.培训地点:长春师范大学

    二、培训对象

    省内各高校已开设或拟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相关课程的主管教学院长(副院长)、主干课程任课教师。

三、培训内容

1. 听取省电子商务学会报告及数字吉林主旨报告;

2. 参加跨境电商平台实操培训。

详细日程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工作,切实结合专业课程需要开展师资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2.各高校培训人员名额1-2名,参加培训期间要严格按照培训安排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交通及食宿自理。考核合格的学员将颁发结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长春师范大学 李  17543054595

长春光华学院 马百功 13756311371

 

 

                                   吉林省教育厅

                                  2018119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