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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0〕6号)要求,我厅对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高职院校报送的2020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情况进行汇总。经核查,现将2020年具有招生资质的192所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公布名单中,学校名称前带有☆为国家示范校,△为省示范校,◇为国家重点校,○为省重点校)。

 

  一、学校对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二、2020年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仅适用于2020年秋季招生和2021年春季招生。

 

  三、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校及专业不具备2020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如有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招生、实习、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主办者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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