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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选工作即将开始,请你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国家战略的高度,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

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以及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选拔体系分为三级,即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我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及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请参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推选单位要着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考核要求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请你单位切实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员,我厅将作不通过处理。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制定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确保西部地方项目实施效益。请将管理办法纸质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于5月1日前发送至厅国际处邮箱:gzjytgjc@126.com。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整体安排,西部地方项目安排如下:

5月1日-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

5月15日前:推选单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个人申请材料提交我厅委托的受理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5月18日前: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留金委信息平台提交被符合项目申请条件推荐人选电子材料;

8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选派要求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请申请人员按照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提供申请材料,派出单位请核准申请人邀请信是否符合要求。

五、 建档立卡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推选单位为2021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建立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4),对留学人员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测评,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留学档案卡内容。

(一)派出之前有要求,即推选单位或具体派出部门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等;

(二)在外管理有办法,即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使留学人员安全留学、成功留学;

(三)回国之后有考核,即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跟踪评估。

我厅委托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具体负责建档立卡有关工作,请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1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单位建档立卡情况,连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汇总并发送至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邮箱:1218258476@qq.com),特别是对留学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给予及时反馈,以利对项目成果积极宣传、发挥示范效应,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共同推动提升留学效益。我厅将定期汇总和抽查推选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情况。

六、其他重点工作

做好2021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新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请计划申报2021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高校,积极推动对接、抓紧时间部署落实,按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联系外方合作院校,做好双方合作协议准备工作。请于5月20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厅国际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厅国际处邮箱:gzjytgjc@126.com。项目申报工作须突出“省级统筹”,着眼于结合地方“双一流”建设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权统筹设计项目。项目申报初审通过后将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答辩环节,答辩时由我厅就统筹工作陈述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申报书及合作协议要求详见附件1-3。

七、其他事项

受疫情影响已被录取且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派出的留学人员,可最晚在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请注意,派出前仍须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截至目前,留学资格有效期已经过期的留学人员,按规定留学资格已自动取消。需要办理变更留学国别或单位的留学人员,如目前已拿到新邀请信等材料,可以继续申请办理。请特别注意,如留学人员存在已领取预支的奖学金情况,需要变更留学国别或放弃资格的,请及时告知,按要求办理退还手续,以便在后续真正派出时,影响办理进度。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人员选派选宣传工作,并及时组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人员按时申报。申报人员请于2021年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15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选所需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至我厅委托受理单位贵州医科大学,逾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黄柏林、徐敏。电话:0851-8841608488416082,地址:贵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贵州医科大学花溪大学城校区知雨楼8-98-12)。


附件1-1: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1-2: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2021.pdf

附件2:项目申请书-2021.doc

附件3:信息采集表-2021.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谢文雯、李季;联系电话:0851-8528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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