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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树立紧贴产业发展的品牌专业,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决定启动省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17-2020年,支持建设100个省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推动职业院校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设内容

  1.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专业发展紧贴行业发展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培养目标定位准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特色鲜明;注重专业建设创新和教学资源优化,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性教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

  2.坚持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据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和国家相关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顶岗实习标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推进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化实训条件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3.坚持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与教学能力。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落实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科研团队培养。

  4.坚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育。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专业建设的核心任务,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层次、规格、知识和能力的新要求,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培育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范围

  1.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专业。围绕国家实施“一带一路” “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对人才的需求,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2.福建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适应我省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以及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生态环境等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3.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对接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重点支持区域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二)申报限额

  1.高职。“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高职院校每年可申报2个,其他高职院校每年可申报1个。

  2.中职。福州、泉州每年可推荐6个,其他设区市可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每年可申报1个。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职业院校填报《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省属职业院校直接报送我厅,其他职业院校报送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下同)。

  2.初审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学校《申报表》统一向我厅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2017年至2019年每年遴选一批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我厅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职业院校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首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电子版发送至fjzcc@163.com。2018年、2019年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底。

  附件:

       1.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申报表

     2.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申报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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