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开展“宣传十九大 共筑中国梦”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诵读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泉州师范学院语委。
三、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大学生一组(本科高校)、大学生二组(高职高专院校)、中职组(中职学校)3个组别,均为个人诵读。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8年1月13—14日(12日下午报到,14日下午离开);
比赛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报到地点:泉州市滨海大酒店(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美桐街中段28号,总机:0595—22135555)。
参赛选手和带队老师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名额分配
(一)大学生一组
各本科高校分别选送2位学生参加全省决赛。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每校可另选送2位港澳台学生参加全省决赛。
(二)大学生二组
各高职高专院校分别选送2位学生参加全省决赛。
(三)中职组
1.各设区市教育局分别选送6位学生、平潭综合实验区选送2位学生参加全省决赛。
2.各省属中职学校分别选送2位学生参加全省决赛。
各地(各校)带队教师1人,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参加比赛的名单报送:181473096@qq.com(同时抄送省语委办fjsywb@sina.cn),联系人:泉州师范学院张老师18106992810。
六、诵读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的诵读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宗旨,可以是中外名篇名作或自创作品。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特色鲜明为佳。诵读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七、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每组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名)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将此次诵读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师生诵读经典诗文,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附件:“宣传十九大 共筑中国梦”诵读大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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