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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评价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项资金

  1.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资金;

  2.2016年度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专项资金。

  二、检查评价内容

  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展和效益情况、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和结余结转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1.2017年10月30日前,请将学校书面自查报告(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各1份,每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报送我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我厅将随机抽取部分高校进行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联系人:刘典文,联系电话:0591-87091210,电子邮箱:fjsxwb@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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