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项资金
1.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资金;
2.2016年度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专项资金。
二、检查评价内容
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展和效益情况、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支出进度和结余结转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1.2017年10月30日前,请将学校书面自查报告(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和闽江学者专项资金各1份,每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报送我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我厅将随机抽取部分高校进行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联系人:刘典文,联系电话:0591-87091210,电子邮箱:fjsxwb@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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