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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决定实施“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开展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中国制造2025”、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对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电子信息产业、“互联网+”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石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高端机械装备业、传统特色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和公共服务特殊需求领域,在全省本科高校重点建设20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含精准扶贫类12个)。力争通过5年建设,建成一批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一批服务区域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应用型专业;一批服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特殊需求的特色专业。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突出服务。以服务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为目标,融入产业链和创新体系,把技术革命、产业发展的人才、技术需求和社会发展、民生急需作为建设的出发点,突出专业的产业特征和服务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聚焦产学落差和供需矛盾,找准供给侧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和专业建设机制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推动专业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形成相对优势,避免同质化发展。

  (三)坚持质量导向,突出实效。明确建设目标和路径,改革和保障措施精准有效,突出自我超越和进步度,把社会是否满意、学生是否受益、同行是否认可作为建设成效评价的标准。

  三、建设要求

  (一)明确分类定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中的定位和突破方向,在各自层次、领域办出特色和水平,对专业结构具有示范、赶追、补强、填补空白等价值。

  (二)推动交叉融合。突破学科思维,通过专业改造提升、明晰培养方向等方式,推动专业交叉融合,通过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探索复合型、工程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三)深化产教融合。建设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国际合作平台,高度集成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技术创新、科技服务、智库建设和创新创业活动,促进专业与产业、人才培养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

  (四)提升服务能力。汇聚优质人才、科研资源,打造服务“智高点”,为产业行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供给、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服务,提高专业对接产业、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实现从适应服务向支撑引领的转变。

  四、工作要求

  1.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下达各校建设指标(见附件1)。各高校对照建设原则、要求和限额指标统筹安排、自主遴选、等额推荐,我厅审核后给予立项。其中,安排闽南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12个“精准扶贫类专业”仅限于立项与省、地、校精准扶贫任务直接相关的专业(附佐证材料),不得挪作他用。

  2.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5年,按照“自主建设、绩效奖补”的方式推进。对确定为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对象的,学校要切实承担管理和保障责任,出台具体的支持措施。省财政在应用型高校建设经费中安排特色专业建设专项给予支持,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奖补。

  3.各高校分专业制定2016-2020年建设任务书(含建设任务清单,每个专业不超过5000字),并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各1份,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同时将电子文档统一压缩命名为“学校名称-2016特色专业项目”,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许广丽、孙柏璋,电话:0591-87091425,电子邮箱:gdjyc2009@sina.com。

  附件:1.福建省本科高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项目指标分配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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