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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我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判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3.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有关评价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推荐要求

  1.推荐限额:(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推荐的专家人数不超过25人;(2)本科院校推荐的专家人数不超过5人;(3)高职院校推荐的专家人数不超过5人;(4)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2.统筹考虑所推荐专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学管理与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分布,教学一线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3.统筹考虑推荐专家所对应中、高职课程(公共基础课)与专业类(专业技能课)的分布,每个单位推荐同一专业大类的专家人数限1人。

  4.同一位专家只需通过一个途径推荐,避免重复报送。

  5.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不发文公布专家名单。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将统一纳入专家库,作为储备专家资源。

  三、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表》和《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盖章后寄送到省电教馆,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412@163.com。

  联 系 人:张航;联系电话:0591-87752763;邮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503(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表

      2.福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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