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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

                                                 苏教师函〔202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省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服务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落实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教师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坚持四个“突出”: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发展水平;突出团队和名师示范引领,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突出产教融合职业教育特色,积极推进校企共建高水平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产业导师队伍。面向职业院校工作实际和现实需求,提高管理水平,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力支撑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服务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实施、高水平院校建设、“1+X”证书制度推进等重大改革需要,坚持职业院校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和企业实践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家、省、市、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重点突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院校管理者治理能力提升、名师(名匠)团队培育、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新教师岗位能力提升等核心项目,全面提升教师“双师”素质。

2021—2025 年,组织完成40000名左右教师的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包括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企业实践、国内访学、出国研修)等;指导市级、校级培训40000名左右教师,支持建设100个左右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0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个左右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产教融合企业实践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 “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对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史学习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聚焦 “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核心任务、落实“1+X”证书制度等开展各级各类培训。

(二)改革创新、精准施策。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教师专业发展特点,针对职业院校管理者、专业带头人、教学创新团队、产业导师和教学名师、新教师等不同群体的素质能力提升需要,以国家级省级重点培训项目为引领,加强统筹规划,精准分析需求,遴选优质基地,科学制订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注重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强化行动式、项目式、合作式培训,开展集中学习、组团研修、跟岗实践,分阶段交替进行,探索成果转化机制,加强过程管理、诊断改进与绩效评价。

(三)分层实施,力求实效。落实和完善国家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分级明确国家、省、市、校教师培训目标、任务和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地区和校级培训。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重点落实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为有效缓解参训教师的工学矛盾、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部分项目可实行省市共培,由设区市教育局开展需求调研、制订和申报方案、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培训经费,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培训实效。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工作部署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任务,指导督促省中、高等职业教育师培中心做好需求调研、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区域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和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推进区域和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完善以师德师风建设、技术技能水平、教育教学实绩、成果转化应用为重点的教师学习考评制度。

3.省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对各自工作领域内教师培训项目的研究、论证、安排,对承训单位的指导、管理和评价,加强数据分析、评估检查、宣传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绩效评价、问责退出等制度机制。

4.各职业院校要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及时传达、布置培训任务和要求,分解下达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参训教师教学任务,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学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对教师培训返校后的实际成效如实记载,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聘及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经费使用

1.保障教师培训经费。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由国家、省财政分别安排,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原则上集中培训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学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由选送单位承担。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本地和校级培训经费。

2.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经费直接划拨至相关承训单位。省市共培项目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拨至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或相关承训单位。承训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培训经费使用及绩效管理办法,规范培训项目预决算制度,并对培训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承训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遴选承训单位的重要参考。

3.强化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政经费使用要求确定承训单位。承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师培训经费管理规定使用和管理培训经费,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期间专家费、材料费、场租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并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等原则。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任何参观考察等内容。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将对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工作组织不力、绩效不佳的,将减少或收回相关经费;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强化基地管理

各承训单位要成立由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学科(专业)或技术部门、后勤、财务等负责人参加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和协调相关培训工作及资源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培训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按类别分别报省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高度重视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对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为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率、作业质量、培训成果等给予综合性评价。各承训单位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妥善保存好过程管理资料。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培训项目总结、编发培训项目简报、推荐优秀培训学员,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各有关单位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和保障机制。

四、任务落实

(一)2021年任务(国培、省培项目)

1.高等职业院校。组织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13大类38小类150个(附件1及1-1),计划培训教师7475名,其中国家级培训3445人(含2020年因疫情影响未完成计划2235人),省级培训4030人;兼职教师奖补441人(2020年已完成),产业导师特聘奖补400人。

2.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五年制高职)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10大类29小类153个(附件2及2-1),计划培训教师10693人,其中国家级培训1905人,省级培训8788人(含网络培训3000人);产业导师特聘奖补600人。

3.职业教育教师团队建设。支持建设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0个左右(高职40个、中职30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40个左右、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40个左右。

(二)项目招标和承训单位。根据本通知下达的2021年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和具体项目计划,由省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组织项目招标工作,落实具体承训单位。各承训单位须根据相应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完善实施方案,按项目要求和进度组织实施培训。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相关招标信息、管理要求等分别在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站、“江苏教师教育网”发布。

(三)教师报名及组织工作。各地、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和人员统一负责教师集中报名,积极选派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确保报名系统内信息准确、与管理工作负责人及参训教师联系畅通,对拟选派教师人选予以公示并及时发放书面通知。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1.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

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信息(含招标)发布网站: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http://spzx.jsut.edu.cn);

国家级培训报名平台: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信息化服务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联系人:周老师、陶老师,电话: 0519-86953680、86953686,邮箱:spzxxmk@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1801号,邮编:213001。

2.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教师培训

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信息(含招标)发布网站:“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

国家级、省级培训综合报名平台:江苏省教师教育网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综合管理系统(https://www.jste.net.cn/

cmsplus/index.html)

    国家级培训报名平台: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信息化服务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联系人:徐老师、陶老师,电话:025- 83758123、83758324,邮箱:jszzspzx@163.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大楼13楼1305室,邮编:210013。

附件:附件1-2.zip

   1.2021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国家级、省级培训);

   2.2021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国家级、省级培训)

                              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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