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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科〔2016〕38号)、《关于做好第二批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6〕97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确定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中心为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

  请各牵头高职院校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现场考察答辩时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编制建设项目任务书。近期,我厅将组织召开培训会予以辅导。

  联系人:陈宗宁,电话:0591-87091501,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

      2.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任务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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