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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17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我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下同)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将在本区域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纳入统一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把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中职学校名单、代码、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学校地址等信息编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向社会公布。

  三、对于未列入福建省2017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

  四、技工学校的招生管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附件:

       1.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9所)

     2.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30所)

     3.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8所)

     4.漳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5所)

     5.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29所)

     6.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1所)

     7.莆田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2所)

     8.南平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5所)

     9.龙岩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2所)

     10.宁德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1所)

     11.平潭综合实验区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所)

     12.技工学校名单(47所)

     13.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5所)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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