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19〕25号)要求,为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评审、答辩、汇报等环节,现对自治区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立项学校和专业予以公示(4个“4 0”模式,7个“3 2”模式,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2019年6月3日-6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署名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雅轩、杨 靖
联系电话:0991—7606216、76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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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治区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
用型人才试点项目立项学校和专业情况一览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自治区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立项学校和专业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