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94号)要求,现对我省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拟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88项成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二、公示媒体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cedu.net/。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及权属问题有异议的,可实名向省教育厅举报,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编:610041。联系人:高波,联系电话:(028)86110643。
附件:四川省2018年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成果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5日
附件:四川省2018年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成果名单 (23.14k)[下载]
本文链接:
教学成果奖
甄选模板

.7883aa6.png)
.f98b3de.png)
.435041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