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省内有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培育符合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6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联合实施省级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下称“省级卓越计划2.0”),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四川建设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产、学、研一体的合作模式,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四川风格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四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注重法治人才德育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强化价值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各环节。加强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开设“四川政法实务大讲堂”,定期邀请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为法学专业学生授课,重点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司法实践,强化价值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一课双责”,各门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加强法学专业建设。重点建设10个左右省级一流法学专业点,引导高校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法治四川建设需求,结合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重点打造30门省级一流法学专业在线精品课程,推动高校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鼓励跨学院、跨院校培养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双语法治人才。重点培养一批面向基层和民族地区政法机关,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三)完善法治人才协同育人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受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法治实务部门的职责。鼓励高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共同建立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通过接收学生实习锻炼、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和教学等形式协助高校开展实践教学,探索建立稳定的校外教育实习长效机制。高校法学院(系)与各级政法部门要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共同研究解决一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形成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鼓励支持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授课,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级分类与各高校开展合作共建法学院(系)活动,搭建政法单位与法学院(系)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
(四)加快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鼓励我省法治实务部门向法学院校开放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法学院校。重点建设5个左右的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鼓励在川高校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培养方向的法学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点的建设。
(五)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进一步拓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培养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实务、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进一步优化省级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领导机制,负责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会商研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成立省级专家组,对高校相关工作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负责实施工作的指导、评价。有关高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校计划的具体实施,探索建立联动互助机制,共同致力于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
(二)落实支持政策和配套资金。各市(州)政法部门要加强区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支持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有关学校要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计划的积极性,加大对高等法学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践教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互联网+”法学教育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力度,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厅将联合省委政法委择优认定省级卓越法治人才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三)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计划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实施过程跟踪,绩效评价;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高校要对照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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