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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发布。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教育科研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申报。

二、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申报公告》要求,做好选题指导和申报人资格审核及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认真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申报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规范,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是否签字,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否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等。审核《活页》与《申请书》项目名称是否一致,论证内容是否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等。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在官网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并酌情削减明年申报名额。提请各单位注意审核,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根据预评审意见在限额指标内给予推荐。

四、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文本需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审查合格并盖章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二)使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

(三)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申请书与活页分别以“申请人名字+申请书”“申请人名字+活页”命名,每人单独建1个文件夹,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请勿为PDF格式。

六、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其他学校申报材料由各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送。云南大学申报材料按要求直接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个人报送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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