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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苏教办职函〔2020〕7号

各有关学校,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省教育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建了现代农业、交通运输、机电、机械、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建设、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石油化工和卫生健康等11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并在相关高职院校设立行指委办公室和各行指委秘书处。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省教育厅统一刻制了“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财经商贸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等12枚印章(各印章名称详见附件1),即日起启用。

“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保管,各行指委印章由各行委秘书长单位学校保管。各印章保管单位要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印章管理规定》(附件2)加强印章使用和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范围用印,确保印章管理规范化。

附件:附件1-2.docx

   1.各行指委印章名称及印章保管单位

   2.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印章管理规定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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