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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解读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育思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了广东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下面就让小编带着大家对这篇通知进行解读。

一、有哪些人可以申报?

要求申报人须是本科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由于政策倾斜,建议一线教师和欠发达地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院校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二、对于被评选教育教学成果有什么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对于参选成果有以下要求:

1.在2016年以来学校校级教育成果一等奖及其以上的成果。

2经过两年以上的教学检验。

3.成果完成人要直接参与整个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教师审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参与此次申报工作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PDF盖章扫描版)。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PDF格式)。

3.成果完成单位纪检部门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PDF盖章扫描版)。

4.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5.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 格式)。

四、此次评选共有哪些奖项?

本次评选工作设置以下奖项:①特等奖15项(奖金10万元);②一等奖50项(奖金5万元);③二等奖100项(奖金3万元)。

五、对于此次教育教学成果有什么注意事项?

参与申报时需着重注意以下两方面:

1.已经获得过国家和省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结果不能重复申报,不得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重复申报。

2.未满足两届本科生的高校教师,不予考虑申报该项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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