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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关于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政策解读

近日,为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下面众师云对于该通知进行解读。

一、此次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此次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通过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个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的发展,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此次工作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此次工作的建设重点主要分成三个维度,分别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设、“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和“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入选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应建设类型的有关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并达成成果。其中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需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等出成果;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需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需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三、此次工作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此次工作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含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及其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同建设类型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相关党组织的成立年限要求要达标,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其中校级和院系级党委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

2、十八大以来相关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成效突出;

3、近年来党委在党建工作评估考核中成绩优异,其中校级和院系级党委的年限要求是近5年内,党支部的年限要求则是近3年内。

4、近3年来,相关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上未出现过问题,党组成员未有违纪违法和受处分记录,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相关党组织有条件在建设期内按期完成相关的建设任务。

四、此次工作具体的实施流程是怎样的?

此次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1、申报认定的时间是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经由高校党委申报,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择优推荐,最后由教育部遴选确定名单。

2、管理考核的时间节点是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由教育部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入校指导、实地督查。

3、巩固推广的时间是2024年,建设期满后,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在高校思政网等平台集中宣传展示,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对未通过的项目进行整改并二次验收,最终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追责和惩处。

五、此次工作时候有推荐限额的要求吗?

是的,此次工作对于各省的推荐名额是有限制的。其中“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的推荐总额是148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推荐总额是1047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推荐总额是3961,各省需在分配到的推荐名额以内择优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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