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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历史背景

      我国老年教育发展30多年来,经历了由服务离休老干部到退休老干部直到全体老年人的教育对象转型过程,经历了由休闲性、福利性到文化性、教育性的教育性质转变过程。但长期以来,老年教育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使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不明、战略缺失,一直在摸索中进行。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

      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重视老年教育”。这是老年教育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教育纲要之中,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了老年教育的教育地位和教育属性。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为老年教育制定并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使老年教育有了顶层设计,在今后的发展上明确了方向、确立了目标。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老年教育创新发展、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截止2018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落实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提出“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2.《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

      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京政发〔2016〕59号)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理顺老年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将老年教育纳入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实现老年教育系统化发展。鼓励各区至少建立一所老年大学。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教育。鼓励创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为老年人提供学习机会。创新老年教育载体,整合社会信息资源,积极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就近便捷满足老年人的学习教育需求”  。

      4.《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京教职成〔2016〕8  号)提出“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和培养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为目标,坚持学历教育及文化生活培训并举、线上与线下教育学习并重,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形成满足老年人对文化生活和社会对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深化老年教育和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训的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方案,开发教学软件,制作教学视频、编制老年教材等。积极开展老年学历教育,实施“夕阳圆梦”工程。”

      (三)解决的问题

      文件的出台是积极应对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发展本市老年教育事业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可以进一步健全本市老年教育工作机制,完善覆盖市、区、街(乡镇)、居(村)四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整合调动社会各类资源参与老年教育,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增强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便捷性,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我市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文件的主要举措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未来3-5年内,建立多部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覆盖市、区、街(乡镇)、居(村)四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扩充老年教育办学数量,全市培育100个市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及一大批区级老年学习示范校(点),建成3-5所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院校。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40%左右。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依托北京开放大学推动建立北京老年开放大学,统筹指导全市老年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各区社区学院(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建立区域老年大学,街(乡镇)、居(村)成人教育学校加挂老年教育学校(点)的牌子。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开发相关课程;各类学校积极向有组织的老年团体、服务机构开放场地、提供学习资源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或参与贴近老年人生活的教育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教育方式,开发、建设、整合相关数字学习资源建立老年教育网上学习平台,探索完善“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扩大资源供给,整合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资源,建设老年教育基地。加强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依托市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院校(已挂牌3所: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广泛开展涉老养老人才的培训。

      四是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和培育各类社区老年学习团队,整合师资资源,加强专业辅导,搭建老年学习成果市级展示平台。依托北京老教育工作者总会、北京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等组建老年教育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专业志愿服务。

      五是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市级相关部门工作机制,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增加老年教育经费投入,建立以受教育者购买服务为主,社会资本投入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机制。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和督导检查内容。成立北京市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国际交流与区域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文件的起草制定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文件的起草

      市教委进行了前期策划,成立了起草小组,小组成员分别来自市教委、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小组成员在老年教育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基础,并深入了解北京老年教育发展历程。小组成员在深入学习有关政策依据文件、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文件的初稿,并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6月底形成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7月至9月上旬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市教委分别发函征求17个委办局(市委教工委、首都文明办、市老干部局、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社会办、市体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意见,同时9月初在市教委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级部门复函有明确修改意见的5家(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网站征求意见2条。市教委对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并全面、综合吸纳,对文件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文件的审议稿,9月12日经我委第2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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