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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解读

      按照《2023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的安排,2023年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出来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本次项目的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二、本次项目的申报范围有什么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2、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

      3、申报分8个专题类别:申报“专项”组别的项目,须在成果名称前标注专项名称,如“深度学习——项目名称”或“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三、本次项目申报的途径是什么?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0:00至8月18日18:00,审核时间:8月21日至8月22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8月31日,纸质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项目的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

       不接受个人申报。由各单位在网上进行初审并报送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1份(《汇总表》由网上自动生成导出,须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须报送《汇总表》中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另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一并报送。不提供不得申报此项目。

五、本次项目申报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附件《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

       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六、本次项目立项的项目要注意什么?

       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凡获得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以就是上2023年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的解读,预祝大家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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