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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政策解说

    为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展了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下面内容将对本次文件进行解读。

一、本次项目的建设数量是多少?

    首批拟推荐400个左右虚拟教研室进行试点建设。

二、本次项目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本项目可以依照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两个维度划分: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三、本次项目有什么申报要求?

    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申报团队和教学环境含有以下要求: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四、本次项目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本次环节可以包括以下思想内容:

    1.创新教研形态:运用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结合。

    2.加强教学研究:推动研究探索,提升教学意识。

    3.共建优质资源:协同共建教学资源,形成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示范作用。

五、本次项目都包括哪些申报环节?

    1.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2.报送网站:“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网址:http://vtrs.hep.com.cn)

    3.材料提交:根据操作手册,线上填报推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4.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8:00—9月24日24:00。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政策解说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各位教师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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